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申请离婚一方,对于本案离婚管辖协议,本人不服,现提起上诉。以下为我方上诉理由:
首先,原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未能充分考虑到本人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诉求,对于离婚管辖协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了过于简单的判断和处理,导致本人权益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害。
其次,原审法院的判定主要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签署行为,但本人认为该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愿所达成,而是在对方的强烈要求下签署的,本人并未对协议内容进行充分的审查和考虑,也未能充分了解自身维权的权利和义务,故本协议无法有效约束本人。
最后,本人认为原审法院在处理本案时未能从实际出发,未能充分考虑到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并未充分调查和审理双方的真实情况和矛盾纠纷,导致判决结果过于轻率和生硬,对本人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和伤害,应该予以撤销或修改。
因此,本人在此提出上诉,希望贵庭可以重新审理本案,充分保证本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