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案件已于xx年xx月xx日在贵院审理,经过充分的论证和讨论,法院裁定离婚协议生效。然而,我对此裁定存在异议,特申请上诉,请求法院予以审理并做出新的判决。
首先,我认为贵院判决离婚协议生效的相关事实不属实。据我了解,离婚协议是在对我的强大压力下签署的,协议内容也存在不合理之处。我当时情绪极度低落,意识模糊,根本没有充分地理解协议内容和影响,更无法达成真正的协商。
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条款均有不合理之处。例如,对财产的分割未考虑到我在婚姻期间做出的巨大贡献及我的实际需要,抚养子女的约定也存在问题。此外,协议中的一些约定明显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经过反复权衡后,我认为这些约定是不合理的。
最后,情况的紧急性和重要性也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本案。由于原判决的不公正和不合理,我的现实生活和财产权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有必要尽快得到法院的公正和合理判决。
因此,我特向贵院申请上诉,希望法院在再次审理本案时,能充分观察所有相关证据并作出更公正、合理的判决,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还我一个公道。
特此申请。
原告: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