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某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书的一方当事人,但是我没有履行该协议,我深感惭愧,对给政府和公众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
我没有履行拆迁协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没有认识到签订拆迁协议的重要性和义务。我没有理解到拆迁协议的签订是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在签订协议时,我没有认真阅读协议内容,也没有向政府部门咨询协议的法律含义和义务,导致我对协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敬重政府,不遵守协议。
其次,我面对被拆迁的现实,情绪波动,不够理智。拆迁是一件困扰着许多人的大事,拆迁对于我和我的家人和亲友来说也是一件不小的事情。我没有及时调节情绪,正确对待这个大事,对政府工作人员不够理解和支持,甚至有过辱骂侮辱的言行。这些言行给政府工作人员带来极大的困扰和压力。
最后,我没有理解到拆迁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建设更美好的城市。我没有看到政府拆迁工作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忽略了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没有做出积极的反应,导致协议不能执行。
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我已经意识到错误,深感惭愧,并且愿意尽全力积极履行协议。我承认拆迁工作的重大含义和重要性,愿意与政府、公众一道,为建设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出一份力,尽一份责任。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需要改变,改变自己的思路,正确对待拆迁,做个遵守法律,关心社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公民。
希望政府部门原谅我的错误,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纠正错误,获得修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