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原配偶):
乙方(离婚配偶):
为了解除婚姻关系,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分割
1. 甲方负责将名下的房产及相关财产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 对于两人名下的共同房产,经双方协商,乙方放弃其在房产中的任何产权,归属甲方所有。
二、车辆分割
1. 双方名下所有车辆,经双方协商,归属乙方所有。
2. 甲方不得干扰乙方使用、管理其名下所有车辆。
三、财产分割
1. 双方名下的财产,各自妥善处理,不得干扰对方。
2. 双方多年共同生活积累下的生活用品家电,由双方公平分割。
四、子女抚养
双方子女由甲方抚养。乙方对子女的抚养费用,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甲方账户,直至子女18岁。
五、离婚协议费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离婚协议费20万元人民币,于离婚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
六、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双方应本着相互尊重、和平协商原则,全面执行本协议,不得违反。
3. 凡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出庭应诉。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