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赠予是指在离婚协议中由一方当事人将某些财物或财产无偿赠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行为。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是一项无条件的自由行为,但也需要满足法律的规定,如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受赠人必须是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等。因此,离婚协议中的赠予一旦生效就不得撤销。
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离婚协议中包括赠予条款,可能会存在不同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赠予条款经过双方同意并签署生效,那么其法律效力是不可撤销的。但如果在签署协议后的某个时刻,赠与人意外遭遇重大困难或变故,如病重、突然身故等,此时如果赠与人家属或拥有法定继承权的人要求返还被赠与的财物或财产,则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赠予条款是受到欺诈、胁迫、强迫等非法手段所迫而签署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协议及其相关的赠与条款。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不可撤销的。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赠与人遭遇突发变故或者签署协议时遭受非法手段逼迫的情况下,赠与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干预。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