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陆地区,根据儿童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是应当由父母共同行使的,除非有法定事由或者达成协议,否则一方父母不得擅自改变孩子的抚养权。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父母离异或者死亡等情况下,法院可以对儿童抚养权进行最终判决。同时,除非孩子处于危险状况或需要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关照,一般不会轻易改变抚养权。
对于娃两岁内是否可变更抚养权,仍需具体分析情况。在儿童最为敏感的阶段,家庭的稳定与安全尤为重要。如双方父母相互协商决定转换抚养权,需要考虑儿童的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儿童权利与利益保障的规定。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妥善解决,或向相关部门寻求协助。如果达不成协议,最终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抚养权不可随意变更,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父母在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时要考虑孩子的发展需要,秉持事情为了孩子的理念,真正做到为孩子谋幸福、保利益,共同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