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拆迁所引发的居民无家可归而建造的一类住房,因为其是由政府出资购买并提供的,所以它具有很高的社会性和公益性,并不可与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价值绝非仅仅体现在价款上,更值得珍视的是社会公德和人文价值。
反之,如果将拆迁安置房视为商品房来对待,脱离实际情况去寻求私利,必然会引发各种无法避免的问题。器重他人劳动成果,珍视国家和社会的福祉,这些应该是我们大家的共性价值观,也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此外,拆迁安置房是属于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为了保障弱势群体住房权益而划分出的一类住房,其归属不容私自转让,不得倒卖。
总之,拆迁安置房不可以卖,是不容置疑的。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建设和发展中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