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转让,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用于公共福利的房屋,是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方式。因此,拆迁安置房转让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具体来说:
首先,持有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人可以进行转让,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转让前必须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2)拆迁安置房产权证持有人必须是政府拆迁对象,即原拆迁户;(3)已经入住满五年以上。
其次,在进行拆迁安置房转让之前,还需要向政府申请备案并缴纳相关税费。政府会按照当地市场价格评估房屋价值,并在成交价款中收取一定比例的税费。
最后,拆迁安置房的转让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转让不能低于当地市场均价,以防止恶意炒作等行为。另外,如果购买方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如未在本地缴纳社保或纳税,或者身份不符合政府公示要求等,也可能会面临被驳回的情况。
总之,虽然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转让,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这也是为了维护公平公正、保障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