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房一般是由政府为了进行城市规划、社会公共事业建设等,需要拆除部分房屋时,给予被拆迁户的补偿房屋,作为其新的居住环境。这样的拆迁安置房一般和普通房屋有所不同,具有一定的使用限制,因此是否可以转让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政策进行判断。
首先,需要区分拆迁补偿房和商品房,拆迁补偿房一般不允许转让。在《房屋拆迁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安置房由政府给予,被拆迁户不能出售、交换、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处分,不得变更用途、改建、扩建,且需要满足指定的安置人数和规模。因此,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房是不能转让的。
但是,如果拆迁安置的房屋属于自持房或改建的非住宅用房,则可以按照一般的房产交易流程进行转让。这类房屋从政府手中获得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出售,但转让的条件需要符合当地法规和规定。
总之,拆迁安置的房屋在是否可以转让上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法规、政策规定、居住用途等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不确定,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