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公用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公务或者其他职务活动中,将本该用于公共事务或者特定用途的公款或者财物,出于个人谋利的目的,占为己有或者用于其他除公共事务或者特定用途外的目的的行为,属于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挪用公款公用犯罪的危害是很大的。首先,挪用公款公用会直接损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形象与信誉,严重影响公民的信任与尊重。其次,大量的公款被挪用公用,将无法用于公共事务或者特定用途上,直接影响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开展,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后,挪用公款公用的行为还会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利益,打乱了国家的财政预算,影响国家的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防止挪用公款公用犯罪的发生,需要重视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管控。首先,国家应加强于法律监管,对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员,要按照法律予以严惩。其次,国家应加强事前的预控,通过强化相关制度建设,加强预算管理等手段来降低挪用公款公用的空间。最后,还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款公用的认知,提高对这种犯罪行为的警惕程度。
总之,挪用公款公用是一种极为危害的犯罪行为,需要得到严厉的打击和制止。只有加强相关法律监管,从多方面加强对这种犯罪行为的预控和防范,才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惩治挪用公款公用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