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挪用公款属于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应该依法受到惩罚,保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正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因此,挪用公款的起诉并没有时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侵吞、挪用、毁灭、隐匿、非法借调、非法出卖、克扣、拖欠政府、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数额较大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挪用公款达到一定数量时,就会被判刑,因此即便是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嫌疑人也会受到刑事追诉。
另外,挪用公款罪一般会有检举、举报等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之后,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那么整个起诉程序的限制时间就不太容易出现了。当然,如果在披露时间之后,长期不查或者查证不实,那么既可以视为无罪,也可以在相关程序中置疑。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无论是多久之前,都必须要受到相应的制裁和处罚。同时,司法机关也有义务尽快处理该类案件,保证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让犯罪嫌疑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