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职务犯罪,属于行贿受贿、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中的一种。挪用公款会对社会道德和司法公正造成不良影响,也会对个人和组织造成严重的损失和信誉问题。
因此,挪用公款是不被允许且不能被容忍的,任何挪用公款的行为都应该受到严肃的打击。如果某人挪用公款20万元,就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该人应该及时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交出所挪用的公款。如果需要的话,可以采取回避、自首等方式积极配合调查处理,这样才能得到减轻处罚的可能。
但是,要让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最小,在挪用公款的初期,应该理性思考,并尽量避免涉及到这种风险。如果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公款管理的责任,那么在管理工作中就可以避免出现挪用公款的情况。
总之,挪用公款可能带来无法承受的后果,所以应该尽一切努力避免挪用公款的情况,同时如果真的发生了挪用公款,应该主动认错,并积极寻求减轻处罚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