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离婚协议书样本:
协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协议各方:
甲方:(男方姓名) ;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女方姓名) ;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鉴于双方因性格不合,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
1. 甲、乙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的财产、收入、债务均自行负责,各自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2. 离婚后的管辖权及管辖法院以离婚时当地人民法院所在地为准,离婚协议书有效期为五年,如未有争议可继续执行,如有争议应及时诉讼解决。
3.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权由乙方保持,甲方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探访。
4. 离婚后甲方没有给予乙方物质上的帮助,且无供养子女的能力,甲方不需支付婚姻维护费。
5. 离婚后,房屋及家具物品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予干涉,甲方有权对房屋及家具物品进行处置。
二、离婚财产处理
1. 甲、乙双方的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投资收益等。
2. 共同财产应按照以下比例划分:
(1) 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占总价值的50%归乙方,占总价值的50%归甲方。
(2) 汽车:夫妻共同财产,占总价值的50%归乙方,占总价值的50%归甲方。
(3) 储蓄:夫妻共同储蓄账户余额,占总价值的50%归乙方,占总价值的50%归甲方。
(4) 其他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占总价值的50%归乙方,占总价值的50%归甲方。
三、离婚过程中的费用
离婚过程中的律师费、公证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各自承担,不互相承担。
四、本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各条款,经双方签字并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未发生争议,则该协议终止五年,离婚协议书在约定时间内持续有效。
五、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2. 本协议涉及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男方签名)乙 方:(女方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