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宅基地是指为农民集体家庭建设居住房屋而确定的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的住宅用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不适于盖公寓,而应该用于建设农村居民自住的住宅。
首先,农村宅基地经过划分就是为农民建设自住住房而设立的,这是为满足农民住房需求而设立的土地使用权,不适于用于盖公寓。盖公寓的土地应该是城市建设用地,是政府将土地用于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用途。
其次,宅基地上规划建设公寓会破坏其作为农民家庭住房的功能。农民家庭住房是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的场所,它不仅是农民的居所,还是重要的财产和生计来源。如果将宅基地用于盖公寓,将会剥夺农民家庭的住房权益,严重影响农民的生活和发展。
最后,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性质的土地,国家法律法规也对其土地使用性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私自改变宅基地的土地用途,将违反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将会被取缔和追责。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能盖公寓。我们应该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用途,加强土地保护与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