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离婚协议双方身份证件、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离婚原因及协商决定离婚的时间;
三、双方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划分、各项财产的价值评估、分割比例和方式等;
四、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约定,具体包括子女的监护人、抚养费用、探视时间和方式等;
五、协议书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等;
六、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每个细节都需要考虑清楚,协议书要具体、明确、详尽;
二、在协议书中要加入“宽限期”的条款,以确保协议一方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协议义务;
三、在协议书中要注明各方签字、签章的时间和地点;
四、协议书要由离婚双方签字、签字时间和地点、法律代表人签字、公证机构或律师签章。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起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保证协议双方的利益均得到最大化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