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夫妻双方亲笔签字,并在两个见证人的见证下生效。建议离婚协议书须保留一份备案,以便日后需要查证或调阅。
离婚协议书的递交地点应当是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民政局是负责管理婚姻登记、离婚登记等婚姻家庭事务的行政机关,也是夫妻离婚协议书的备案机构。在递交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确认协议的合法性: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夫妻双方同意并签字,如果协议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内容,需要经过法律审核,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2. 准备好必要的材料:离婚协议书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准备充分可以帮助离婚协议的递交以及办理更加顺利。
3. 按照相关手续递交:前往民政局时,需要携带好以上必要材料,按照要求递交离婚协议书,并进行必要的手续办理。
总之,离婚协议书递交哪个民政局取决于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建议夫妻双方在协议签署前,咨询律师或司法鉴定机构,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同时,在离婚协议书递交民政局时,建议认真查看材料准备是否齐全、按照相关要求递交和办理必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