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离婚协议并不一定要去民政局,具体要看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关系比较和睦,双方也已经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在公证机关公证离婚协议,然后向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关系存在争议,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反对,可以到民政局或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无论哪种情况,都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协议中一定要包括离婚协议达成的意愿和具体协议的内容,如离婚后财产分配,孩子的抚养权、探望权等。
如果选择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协议中的各项细节是否统一,如果出现问题,也要及时与民政局工作人员沟通,避免因为手续问题而耽误时间。
总之,递交离婚协议的具体办理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在此除了加强沟通与理解之外,也希望夫妻双方能够理性看待问题,尽量避免矛盾激化,和平解决问题,让离婚手续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