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的赠与协议离婚后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夫妻可以自由约定赠与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协议的效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但以给与的形式赠与的财产仍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夫妻之间的赠与协议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某个赠与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则该协议无效。
具体来说,如果婚内赠与协议是在婚前达成的,且其内容符合婚姻法规定,则协议效力是存在的;而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则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并附有双方的签名;
(2)赠与的财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3)与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使用无关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如果夫妻之间存在赠与协议,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则该协议在离婚时仍然有效。然而,如果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将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