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造住房之用的土地,既是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农村土地资源保护的基础,因此它的折旧问题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在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下,农村宅基地可以选择不折旧。下面从政策层面和实际考虑两个方面阐述相关问题。
首先,政策层面上,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了农村宅基地可以不折旧。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是一种在账面上反映长期固定资产价值减少的制度。但是,农村宅基地并没有产生经济效益,也不存在价值的减少,因而不存在折旧的问题。此外,2013年,国家土地管理局还印发了《土地使用权折旧费管理办法》,对于农村宅基地实行不折旧的规定得到了法律上的确认。
其次,从实际考虑来看,农村宅基地不应该折旧。首先,农村宅基地存在的价值是与农民居住地的稳定和农业生产密切相关,是不可替代的。其次,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不应该因为计算成本而影响到农民的利益。再次,农村宅基地不属于企业产权,与企业有所不同,因此在折旧成本方面也不存在可比性。
总之,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所在和农村土地资源保护的基础,具有特殊的价值和作用,因此在政策和实际考虑方面均应实行不折旧的原则。目前政府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对于农民来说,应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合理使用和开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