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修改离婚协议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准备材料。需要提供原离婚协议、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车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应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修改离婚协议。
第三步,公证人核实材料。公证人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需要和申请方联系补充。
第四步,修改协议。公证人在修改协议过程中将与申请方进行沟通和约定,以达成最终的协议修改方案。
第五步,双方协商并签字。修改协议方案通过后,申请方需通知被告方到公证处进行协商并签字。被告方需确认自己的授权委托,并在协商过程中确认新的协议内容。
第六步,公证人制作修改证明。在确认新协议内容后,公证人将制作一份修改协议的公证证明,并引导申请方在证明书上签名。
第七步,领取修改证明。修改协议的公证证明经公证人签署后,申请方需领取证明书,并将其存局备案。
总的来说,公证处修改离婚协议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需要双方协商和签署,并确保所有的材料和证明文件都正确齐全。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公证处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