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自愿离婚不签协议是不可行的。
首先,离婚不签协议会对离婚双方的权益带来不利影响。如果没有协议,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继承等问题将无法得到解决,容易导致一方过度剥夺另一方的权益,使离婚变得更加痛苦和困难。
其次,未签订协议的离婚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如果离婚双方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当其中一个人要求分割财产、抚养子女或其他关键问题时,另一个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这可能导致法律争端,延长离婚的时间和增加费用。
最后,离婚后没有签订协议对子女的长远利益也是不利的。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子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可能会导致子女的成长受到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自愿离婚不签协议是不可取的。离婚是家庭问题的最终决策,需要双方着手制定离婚协议,以确保离婚过程顺利、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