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必要的环节,但同时也涉及到居民的生活安置问题。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会与房屋业主签订拆迁协议,此协议需要注意一些关键的内容,比如:拆迁的补偿方式、上马安置房的时间、安置房的面积和位置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协议中需要明确的。
但是,对于已经有房产的居民来说,是否还能签订拆迁协议呢?一般来说,在拆迁活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业主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与拆迁,也可以在拆迁初期与政府协商,签订合适的协议。但是,如果已经拆迁开始了,那么居民就需要被移动到新的居住区域,而不能再签署新的协议。
当然,如果居民对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不满意,也可以重新协调,争取获得更好的安置条件。但是需要注意,安置房的数量和位置是有限的,因此居民应该积极与政府协商,争取更好的权益保障。
总之,拆迁协议需要在拆迁开始前签署,如果已经开始了,则需要按照政府的规定进行居民安置,如有异议可以提出协商。我们应该积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