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告方,如果您觉得调解离婚协议对您不公平,您有权拒绝该协议。拒绝调解离婚协议的法定理由包括协议内容不公平,对自己的利益不利;协议的订立不公正、不真实,同意离婚是被迫的,或协议违法。
首先,您需要通过书面方式向法院表示您的拒绝意见,您需要明确表达您认为协议不公正的原因。如果不清楚,可以向律师咨询,律师将为您解释和分析离婚协议的各个方面。此外,在拒绝协议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如果您与离婚对象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继续进行诉讼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判定离婚争议的解决办法。
2. 拒绝协议并不代表您对离婚没有意愿,拒绝协议可能是因为您认为协议达成不能保护您的权益。这时,您应该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向法院主张您的权利和利益。
3. 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法院认可的结果,而不是双方的意见。如果法院认为协议公正合理,即使您不同意协议,法院也可能将其作为离婚的解决办法。
总之,作为原告方,您有权拒绝离婚调解协议,但拒绝协议需要有法律依据和合理的理由,并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主张您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