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制定是离婚程序的重要一环,离婚双方应该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协商,以达到最好的和解和双赢。在制定离婚协议的过程中,一些情况可能会引起双方的注意,例如,是否要交换财产或决定孩子的监护或抚养权。在谈到孩子的抚养和监护时,离婚协议的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在中国,儿童的利益是法律最优先保护的方面,因此协议应该要尊重这个原则。
对于问题中提出的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让一个双亲不承担抚养小孩的责任,这一做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原因是孩子的抚养权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将负责抚养和照顾孩子的责任。 如果在协议中规定了这种做法,法院将不会批准这样的协议,并建议双方重新协商。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法院认定该亲人不适宜照顾孩子,例如经常酗酒或虐待孩子等情况,法院可能会剥夺他/她的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判决或协议肯定会确定孩子的监护人或父母承担抚养责任。但这是由法院作出决定的,而不是由协议制定的。
总之,离婚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关于孩子的抚养事宜应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协商。一旦达成协议,双方应该认真履行协议中的条款,确保儿童能够得到合适的照顾和关爱,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