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系本案的抚养权申请人。被告为XXX。根据我与被告离婚协议书约定,孩子抚养权属于我,但是因为被告工作调动,将孩子带走至其工作地点定居,并拒绝归还我。为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现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贵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恳请法院依法做出维护孩子利益的公正裁决。
一、事实和要求
1.原告的基本情况:我系孩子的生母,现年XX岁,XXX学历,工作单位为XXX,家庭负责抚养孩子的重任。孩子名叫XXX,现为XX岁。
2.被告的基本情况:被告系孩子的生父,系XX企业的员工,现已辞职,居住于XXX市。常年不在家庭生活,无法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3.原告与被告的离婚经过:原告与被告于XX年XX月XX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约定,孩子抚养权归我,被告具有监护权。但是由于被告工作原因于XX年XX月XX日将孩子带走至其工作地点定居,并一直拒绝将孩子归还给我。
4.原告与被告的谈判情况:我曾多次向被告提出要求归还孩子,但被告态度强硬,不予理会。在律师的介入下,双方进行了多次谈判,但都未能取得满意的结果。
5.我要求法院对本案事实进行审查,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归于我,被告必须将孩子归还给我。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九条:“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监护权。一方受到侵害,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由父母行使。离婚后,子女由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抚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抚养权纠纷案件,应当维护未成年人利益,以人民法院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方式,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三、诉讼请求
1.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归于我,被告必须将孩子归还给我。
2.判决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特此申请。
诉讼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