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离婚协议书上使用盖章并不是必需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离婚协议书还是采用了盖章的方式,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 盖章有法律效力。虽然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要使用盖章,但使用盖章可以进一步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减少协议的出现争议或被挑战的可能性。
2. 盖章能够表明协议的真实性。使用盖章可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并且确认各方已经签署了该协议。这也可以减少虚假协议的可能性,保障签署双方的权益。
3. 盖章作为证明权利转移的工具。如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在协议书中盖章可以更好的证明当事人的选择和权利的转移。这也为后续的执法和仲裁提供了依据。
虽然在协议书上使用盖章可以增强协议的效力和真实性,但也需要注意盖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盖章需要由双方签署后,在有关部门进行盖章认证。同时,需要保证盖章的真实性,否则会对协议的法律效力造成影响。总之,对于离婚协议书有愿意采用盖章的双方,需要在签署协议时,认真处理这个问题,并保证盖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