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离婚协议书如下:
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离婚协议的原因
双方因相互不适应,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经慎重考虑,决定自愿离婚,协议以和平方式解决婚姻关系。
二、离婚协议的效力
双方自愿在有关法律的规定及司法机关的审判过程外,自行解决所有与婚姻关系有关的财产、债务、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本协议书具有合同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财产划分
1. 房产:由甲方买单购买,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归甲方所有。
2. 存款及理财:甲方和乙方共同拥有一笔存款和理财资产,约计人民币80万。离婚时,存款及理财资产将按照50:50的比例划分。
3. 车辆:车子由甲方单独购买,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车子归甲方所有。
4. 其他财产:除上述财产外,甲方和乙方无其他共同财产。
四、债务承担
1. 由甲方承担婚姻期间信用卡债务人民币10万。
2. 由乙方承担婚姻期间的家庭债务人民币10万。
五、子女抚养责任
1. 子女抚养:由父母双方共同负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制定子女抚养协议。
2. 子女探望:双方父母居住地不得远离子女校园区,必须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照顾和关爱。并根据子女的需要,协商制定探望协议。
六、其他约定
1. 离婚后甲方和乙方不得进行财产上的任何争议,对所签订的协议各项条款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 离婚后,甲方和乙方双方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并继续保持良好的父母关系。
本协议书共进行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均持一份。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违反,任何一方可根据本协议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