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是夫妻自愿达成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离婚协议。根据《婚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经过公证或转达送达等程序,最终获得法律效力。
广东省离婚协议书通过律师起草,确保其依法合规,具备法律效力。协议中包括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探望等相关事宜,但需注意协议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协议将无效。
在一些情况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不太明确、产生争议时,建议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前,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避免涉及到的法律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广东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需确保其依法合规,条款合理,夫妻达成真正协商一致,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可发挥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