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协议离婚过程中身份证丢失,一般情况下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重新办理身份证。由于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身份证明,因此在协议离婚过程中丢失身份证会对离婚程序造成一定影响。但是,只要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可靠的身份证明,即可进行协议离婚。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身份证是离婚双方身份证明的重要文件之一。如果离婚双方的身份证均已丢失,最好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重新办理身份证,以保证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如果确实无法重新办理身份证,则可以考虑提供其他可靠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等,以证明离婚双方的身份。
如果离婚双方只有一方的身份证丢失,另一方仍可以提供身份证明,这时需要另一方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结婚证、房产证等证明双方身份的文件,以避免身份证造成的离婚程序延误。
总之,在协议离婚过程中,丢失身份证确实会给离婚程序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只要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可靠的身份证明,离婚程序还是可以进行的。因此,当事人在丢失身份证时应及时采取补办或提供其他证明文件的措施,以避免因为身份证丢失而影响离婚程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