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件作为证明身份的依据。因此,如果离婚当事人没有带身份证件,将会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受到阻碍和影响。
首先,协议离婚涉及到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因此需满足严格的证明标准。离婚当事人自己的身份证件是解决离婚纠纷必不可少的证据之一。没有身份证件时,除非当事人能提供其他法律认可的身份证明或者证人证明,否则无法证明本人身份,也就难以办理协议离婚。
其次,身份证件既是证明离婚当事人身份合法性的工具,也是证明离婚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措施。离婚当事人离婚时不带身份证件,不仅无法证明身份,也无法保障自己权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因此,在办理协议离婚时,离婚当事人必须随带身份证件,以便处理相应的离婚手续,并且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没带身份证是不能够办理的。离婚当事人应该确保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以保证自己的离婚事宜可以顺利处理。同时,身份证件也是个人的重要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了完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