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自主协商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探望子女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可以进行更改,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对探视权有异议,需要通过协商以及法律程序达成一致意见。在协商的过程中,应尊重子女的意愿,考虑到子女的年龄、性格等方面因素,制定合适的探视安排。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或协商不成,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其次,协议中的规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关于子女抚养和探望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离婚协议对探望权的规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最后,需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子女是无辜的第三方,如果父母双方的纷争给子女带来了不良影响,探望安排应该以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前提,让子女感受到双方父母的关爱,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可以更改探视权,但必须经过充分协商,符合法律规定,并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