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写姓名时,一般会在多个地方出现,因为姓名是在协议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信息,需要准确、正确地填写。以下是离婚协议书中姓名的几个重要的位置。
1. 协议书的开头
离婚协议书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写明协议双方的姓名。通常格式为:“本协议由(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XX,住所在XXXXX,与(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XX,住所在XXXXX,于XXXXX年XX月XX日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在这里,需要写明自己和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协议书的可读性和严谨性。
2. 协议书内容段落
协议书的内容段落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姓名的提及,比如:
- 房屋所有权:甲方(姓名)所有的房屋产权办理过户手续。
- 财产分割:甲方(姓名)和乙方(姓名)共同协商好财产分割方案。
- 子女抚养:甲方(姓名)和乙方(姓名)共同协商好子女抚养管理事宜。
在这些内容段落中,需要准确、明确地写出自己和对方的姓名,以免发生纠纷或误解的情况。
3. 协议书的结尾
协议书的结尾也需要再次写明协议双方的姓名,并在约定亲笔签名或盖章。一般格式为:“本协议依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由甲乙双方在此确认遵守,双方签字盖章(签名)作为协议的有效证明。”
在签字盖章的地方,需要再次写明姓名,以确保最终协议书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总之,在写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认真填写、准确写出各自的姓名和基本信息,以保证协议书的合法性和可读性,避免产生纠纷和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