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还账协议
甲方:(借出方名称)
乙方:(借款方名称)
鉴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为偿还此借款进行了挪用公款行为,现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并承诺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挪用的公款全部归还甲方,共计人民币(金额),包括原本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2.借款还款方式:
(1)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2)乙方若有其他还款计划或方式,需与甲方协商确立,并签署补充协议或修改本协议进行核查备案。
3.如果乙方不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归还借款,甲方有权采取法律途径追偿,并且乙方同意承担相关法律费用以及利息等额的逾期利息。
4.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一定的违约金,乙方确认此违约金含义,并同意协议内容。
5.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处理,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6.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