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属于父母双方共同拥有,而不是由其中一方单独拥有。因此,女方单方面放弃抚养权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如果女方要放弃抚养权,则需要得到父亲的同意,或需要两人达成协议,并提交给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女方放弃抚养权,其实是在放弃照顾孩子的责任,这种行为不但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而且也违反了国家法律。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这是双方的法定权利,没有任何一方有权单方面剥夺另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我们要优先考虑孩子的权益,尤其是在抚养权上,不能把孩子当成交易工具,把他们的权益作为谈判筹码,这并不符合良好的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
在离婚后,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如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和赡养费等等,只要协商的结果达到了孩子的最大利益,这样的协议是被法律所认可的。
总之,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商讨,保障孩子的权益和健康成长。女方单方面放弃抚养权的做法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母亲应当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会对孩子产生不可挽回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