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它详细地解决了夫妻离婚后的各种问题,如房产分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时间等等。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可以由当事人自行书写,也可以请律师出具。但是,协议书的书写方式是否影响其有效性?
简易手写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指当事人自行书写,未经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完成,其原件是由双方当事人互相签字或盖章并留存。如果只是对于双方来说,协议书的简易手写不会影响到其有效性。但是,如果在以后的生活中,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提供协议书的副本去进行校对和证明,那么这样的简易手写离婚协议书可能会遭到质疑。
具体来讲,如果出现与书面协议内容不符,或者签名/盖章不是当事人的原件等等情况,那么就可能无法被视为有效协议。因此,建议当事人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或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避免其中出现问题,确保协议书的有效性。
所以,虽然简易手写离婚协议书在过程中会显得省事快捷,但我们建议当事人还是多花点时间、金钱请律师参与,在纸上进行撰写,保障双方的利益,更好地维护离婚后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