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接待外人违法。公款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严格限制其用途和范围。公款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服务公众而设立的,不应该被用于私人利益或个人消费。
如果公款被挪用来接待外人,不仅是对公共财产的滥用,也是对纳税人的不负责任。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财政浪费,还会引起公众的不满和不信任,扰乱社会秩序,甚至会破坏政府形象和声誉。因此,挪用公款接待外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惩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和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挪用公款接待外人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应根据其违规程度加以处理。如果涉及较大数额的,应该依法追究财务责任,追缴违法所得,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后果。
总之,公款必须用于公共利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不能被挪作私用。为了保持公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必须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公款遭受不法侵占和挪用。同时,必须落实责任,依法依规严惩挪用公款接待外人的违法行为,保护公共财产利益和公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