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愿原则是尊重夫妻意愿的前提,离婚也应该是双方自主协商的结果。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一项很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赡养等事项。因此,对于民政部门来说,能否查阅离婚协议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答案是可以。民政部门在承担夫妻离婚登记手续的同时,也需要对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核,以确保其中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民政部门可以依据职责范围,查阅离婚协议。
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离婚协议也是一份个人的私密文件,涉及到家庭成员的财务和其他私人事务,只有在执行法律程序或者遵循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公开查看。如果非相关人员擅自查阅离婚协议,就可能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和财产权等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民政部门可以查阅离婚协议,但需要注意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保护。对于个人来说,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并在合法程序下签署,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