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文件,用于规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就通常情况而言,离婚协议是需要依法公证的,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的人会担心离婚协议会被民政部门留存,因此不愿意公证离婚协议。
对于离婚协议是否被民政部门留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民政部门没有留存离婚协议的责任和义务。离婚协议的保存、备份由离婚双方自行负责。如果双方未公证离婚协议,一方强制要求将离婚协议交由民政部门留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尽管离婚协议不需要交由民政部门留存,但公正、合理、合法的离婚协议的确能够为双方日后的生活带来许多方便。
首先,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司法程序中。在离婚双方发生财产争议等情况时,公证的协议可以作为证据。而没有公证的离婚协议,其法律效力则会打折扣。
其次,公证的离婚协议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如果不公证的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双方就很难得到法律维护。但公证的协议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强制执行,从而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件,为避免日后的纠纷,公证的离婚协议是值得推荐的。毕竟,一个公正、合理、合法的离婚协议不仅可以让离婚双方退出婚姻更为公正地,还可以为他们日后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