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协议是一种适用于离婚案件的解决方案。如果夫妻自愿协商解决离婚问题,达成协议,法院是认可这种协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自愿离婚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订立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
因此,离婚协议须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或盖章方可生效。当然,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必须合法、有效,尤其是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必须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当离婚双方提交离婚协议书到法院时,法院对协议书执行审查。如果协议书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不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将予以认可。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出现争议,或有一方申请变更协议内容,法院还需重新审理相关事宜。
总之,离婚协议是法律规定允许的一种离婚方式,如果两个当事人自行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经法院确认后可以作为判决依据。但是双方在签署协议书时,应该慎重考虑,一旦协议生效,就不可更改,否则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