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由各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主要包括县级以上的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按照《宅基地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应该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宅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申请。农村居民向当地所属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申请宅基地。
2. 土地使用审批。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现有土地利用政策进行审批,根据法定程序决定土地用途和利用方式。
3. 建设项目审批。农村居民或其代理向当地规划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经审批通过,方可进行宅基地建设。
4. 工程建设审批。农村居民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所属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工程建设申请及审批,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5. 完工备案。工程完工后,农村居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获得宅基地的批准及相应资料。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需要涉及多个部门,并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为确保农村宅基地建设的合法性,农村居民应该积极履行相应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谨慎进行申请、审批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