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并不需要村里的盖章,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为了保障协议的有效性和认证性,建议还是将其提交给村委会盖章。
首先,村委会作为基层政府机构,具有一定的组织架构和权威性,其盖章可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增加了协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避免了因证明问题而导致的麻烦。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书涉及到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和处理,那么需要提交给村委会盖章的原因更为显著。因为村委会作为村级组织,对于当地的土地、房产等资源有一定的管辖权,需要将相关财产的处理结果与村委会进行确认并进行登记备案。
因此,在离婚协议书的制定和签署过程中,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和权益,建议还是将其提交给村委会盖章,并进行备案。这样可以在未来的纠纷处理中提高协议书的效力和权威性,减少可能的法律风险。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书被村委会盖章了,那么双方需要按照协议书中所约定的内容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签署协议书之前,双方需要仔细审阅协议内容,确保自己可以认真履行协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