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相关单位将被拆除的房屋的业主或租户,安置到新建或已有的房屋或住宅小区中,并为其提供相应的补偿和福利措施。
在中国,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住房权益和推进城市建设,政府进行城市更新或者规划有时需要拆除某些房屋,进行拆迁。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补偿拆迁户的一种方式,也是政府提供的基本住房福利之一。拆迁安置房不仅可以提供安全的住房环境,还可以为拆迁户提供后续的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
然而,有些拆迁户并不满足于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他们想要自己盖房子。在法律层面上,没有明确规定拆迁安置房自己建房是否合法。但是,拆迁安置房通常是政府以财政资金或者土地等资源建设,属于公共资源,私自动手盖房屋即侵占公共资源,也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拆迁安置房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建设、供暖、保安等方面都有政府管理机构的配合与协议,如果自行改建,将会危及拆迁户的人身安全。更多的是,这些自建房屋不符合建筑标准,如房屋结构、消防设施、排水等系的都难以保证,这将对自身的居住安全产生潜在威胁。
因此,从法律、安全、经济等角度出发,自己建造拆迁安置房是不合法的行为,也不推荐这样做。正确的做法是积极协商和政府部门达成共识,尽可能的获得更好的补偿和安置条件。只有通过和谐协商和合法手段,才有利于顺利解决拆迁户的住房问题,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