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安置的房子在法律上也是有产权的。通常情况下,当政府需要征收某一区域的土地用于公共建设或城市改造时,该地区的居民房屋就需要被拆迁。因此,政府为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会对他们进行安置,提供新的住房或者经济补偿。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居民需要签订一份拆迁协议,其中明确了政府的拆迁义务和被拆迁人的权益要求,包括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通常情况下,政府会将拆迁居民的房屋产权转让给拆迁安置用房的新主人,同时在安置房屋的合同中注明产权归属和权益保障。
因此,被拆迁居民的房子在拆迁后是否有产权,是取决于政府与居民协商达成的拆迁协议。如果协议中明确了产权归属,那么被拆迁的房子就具有产权,拥有相应的权益和保障。如果在拆迁过程中产生争议,居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争取合法的产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