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房子是指由政府或开发商为了进行城市规划或城市改造而对居民的旧房进行拆除,并给予居民新房的安置方案。在进行拆迁安置时,政府或开发商会将原来的土地以及房屋占用权转让给拆迁补偿户,新房的产权也随之转移。
因此,拆迁安置房屋仍然有产权,居民可以享有产权使用权,可以进行买卖、转让或出租等操作。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政府或开发商往往会加速进度,可能会造成房屋质量不稳定或地理位置不佳等问题,居民在选择拆迁房屋时应仔细考虑,并注意保障自身的利益。
此外,如果居民在原房屋拆迁前没有进行产权登记,那么在拆迁安置后开具的产权证书上可能会显示屋主是政府或开发商,这种情况下,居民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来确保自身产权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屋依旧有产权,居民可以享有产权使用权,但在选择及办理产权登记等方面需谨慎处理,以保障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