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房子在产权上是属于大产权,它是指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拥有不动产全部权利的权利人,包括自主支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力,所以可以享有永久使用权,并可以遗传、买卖、抵押、赠予等。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部门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并对拆迁的居民进行安置。这些居民在空余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重新修建,政府也会补贴他们一定的资金。而这个补贴款也就是拆迁安置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必须要交纳的款项,也是许多人所谓的拆迁款。
在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上,各个地区的政策也有所不同。在一些地区,拆迁安置房所属的产权是集体产权,而在另一些地区,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则属于个人产权。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许多地区也开始逐渐向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全部转成个人产权进行转变。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是属于大产权,居民在购买时也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产权转让。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