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拆迁某些地区的房屋,而特别为被拆迁人提供的一种福利房屋安置政策。这种政策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尤其是在城市中心地区。在离婚问题上,拆迁安置房可以被分割。
首先,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夫妻的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的规定分割或者划归一方所有。因此,如果一对夫妻在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上有共同约定或者如果法院判决按照婚姻法进行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可以将拆迁安置房分割给双方各自所有。
其次,即使夫妻没有共同约定或者法院没有判决分割,离婚双方也可以协商划分拆迁安置房。一般来说,夫妻离婚时,由离婚双方自行协商,可以达成为了避免打官司而共同保全的协议。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考虑拆迁安置房的具体情况和自己的实际需要,然后制定出划分方案。
最后,如果无法协商划分,离婚时,法院也可以根据拆迁安置房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必须公平、合理地进行分配,尽可能协调双方的利益。因此,在适用离婚判决时,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合理方式进行拆迁安置房的划分,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离婚问题上,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分割的。无论是双方自行协商划分,还是法院依法判决进行财产分配,都需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以达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