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2019-2023年)>的通知》,其中提到了新的农村宅基地政策。
具体来说,新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取消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未来农村宅基地不需要审批,只需向乡镇政府备案即可,这将大大缩减村民填报的申报材料和缩短审批时间,减轻村民的负担。
二、支持村集体对宅基地的统筹利用。新政策建立了宅基地与农村集体的分离,村集体可以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宅基地资源,以村集体名义按照合同方式进行出租、转让等行为,鼓励企业和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旅游开发等。
三、支持宅基地转化为市场经济用地。新政策规定,如果宅基地确需将现有产权转让给非种植业户,乡镇政府应当出具证明并接受备案,宅基地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强制性指标、宅基地所在地区规划等相应规定的前提下转化为市场经济用地。
四、改善农村安居条件。新政策规定,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农民住房质量和居住条件。同时,如果符合相关行政程序,可以在农村集体基础设施设施建设、旅游开发等方面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以上是对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的几点概括。可以看出,新政策的出台不仅减轻了村民的负担,也支持了农村土地流转,同时也规范了政府相关职能,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