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塘是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一个城中村。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规划的需要,东部城区的重要节点新安江路S61地块需要进行拆迁。这个地块内住着约6000户居民,其中不乏一些家庭出现过离婚的情况。这些离婚家庭能否享有拆迁安置的权利,成为居民们广泛关注的话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拆迁时符合政府征收条件的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合法权益人都有权获得补偿和安置。其中,离婚后的夫妻在房屋的分配协议中,如果被分得房屋的登记名字是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一方,那么该方是享有拆迁补偿权的。如果在协议书上未写明不动产权证书上的登记名字,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如果协议书中未约定,则按照所在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这意味着只要离婚后,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一方或经协议分得房屋的一方名下有房屋,那么该方就有拆迁安置的权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在协议中放弃了拆迁安置的权利,则无法以此为理由进行维权。此外,如果离婚后的一方没有房屋登记证书,可以通过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分配情况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的权益。
至于具体的安置标准,根据《城市征收与拆迁管理条例》,各地政府会根据当地拆迁所在的具体区域、市场价值、房屋面积等多个因素制定当地的拆迁安置标准。因此,在转塘的拆迁安置中,政府将会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给各户居民提供补偿和安置,确保其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对于离婚家庭而言,只要拥有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有其他材料证明自己的房屋分配情况,就可以享有拆迁安置的权利。政府也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安置标准,确保公正公平。不过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还需要居民们注重维权的途径和选择,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