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未离婚的夫妻而言,他们可以自行约定抚养子女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抚养权。但若是夫妻离婚,若经过协商和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抚养权的判决权将交由法院决定。在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将子女的抚养权、扶养费和财产分割三者连成一体进行裁决。
虽然轮流抚养子女是一种可行的安排,但并不意味着法院会判决夫妻轮流抚养子女。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子女的身体健康、成长环境、父母任职状况、生活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
同时,法院也会优先考虑与子女生活最为密切的抚养人,以及确保子女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如果夫妻不能自行达成一致意见,维护子女的利益才是法院的最终目的。
总之,轮流抚养子女是一种可行的方式,但具体要看具体情况。法院会权衡各种因素综合判决,保障子女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