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盖章是一个非常普遍的做法。虽然这个做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有一定的效力,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它并不能证明协议的有效性。
首先,盖章的主要目的是证明某个人已经同意了协议的条款,但是协议的有效性并不仅仅取决于这一点。如果在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出现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或其他违法行为,那么协议就可能被视为无效,无论是否盖章。
其次,盖章的本质上是一种私下的行为,它并不能证明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离婚协议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例如必须是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等。如果协议违反了这些要求,那么即使盖了章,也不能保证协议的有效性。
最后,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法律程序来确认和批准离婚协议。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离婚协议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查和确认才能生效。因此,将离婚协议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和确认,才是最保险的做法。
总之,盖章虽然是一个常见的做法,但是它并不能证明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如果想要确保协议的效力,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法律程序来确认和批准协议。